行业新闻

新形势下软包装VOCs治理行业发展概览

发布于:2018-7-27 阅读 1102 次

摘要:软包装VOCs治理法律法规不断涌现,软包装企业压力凸现2015~2017年,是"十二五"向"十三五"转化的过度3年,也是软包装VOCs治理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的3年,伴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制度的颁布,软包装VOCs治理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明确提出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在重点领域节能、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等子领域都提出了较“十二五”更为详细的指标,环境治理力度将大幅提高。对于软包装领域而言,VOCs治理也在不断探索、发展,新法规标准、新技术、新形势不断涌现。笔者试就此加以概述。

软包装VOCs法律法规不断涌现 软包装企业压力凸显

2015~2017年,是“十二五”向“十三五”转化的过度3年,也是软包装VOCs治理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的3年,伴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制度的颁布,软包装VOCs治理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其对原有的各项条款进行了大规模重新修订,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增加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内容,明显增加了与软包装VOCs污染防治相关的条款,法规要求分别从源头控制、清洁生产和排放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此举与软包装企业关联极大。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和《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随之而来的是各省市区政府部门开始纷纷制定了VOCs排污收费的实施细则,包括收费行业、收费费率和收费办法等具体要求,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河北等十多个省市区正式发布了实施细则并开始收费。排污收费的出台,使得一些大型软包装企业VOCs减排工作已经开始全面启动。与此同时,为了推动软包装VOCs的治理工作,环保部启动了重点行业VOCs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与国家标准相比,近年来各省市区根据各地产业结构和减排方向,明显加大了与VOCs排放相关的地方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被视为各地推动VOCs减排的主要依据。表1为国家及各地正在制定或已经出台的软包装VOCs排放标准。

2017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首次将VOCs纳入减排目标,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重点行业减排250万吨以上。以此推算,“十三五”期间VOCs治理市场高达800亿元。目前已有超过16个省市正式发文征收VOCs排污费,在差额收费等政策的驱使下,我国VOCs市场渐显,软包装VOCs治理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不断拓展、完善。基于市场的极大需求,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主流的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如吸附、燃烧、催化技术等得到了不断的拓展和完善,在成本等诸多因素的考量下,一些新的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也在不断地予以完善并用于企业实践中。

1.新型吸附技术

在软包装VOCs治理领域,溶剂回收往往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吸附回收技术的研究最多,应用最成熟。从吸附工艺来讲,低压水蒸气脱附再生技术依然是主流技术;近年来出现的氮气保护再生新工艺,减轻了回收溶剂提纯费用,并提高了设备安全性,得到了一定的应用,特别是在软包装VOCs治理中的应用最多。

活性炭吸附技术是简单易行、低成本的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尤其适用于大量分散的中小型软包装企业,但是目前大量软包装企业只是安装了活性炭吸附装置,而没有安装活性炭再生装置,因此需定期更换活性炭,导致成本较高。基于此,各地环保管理部门建立了统一的活性炭异位(地)再生装置,目前为止已经在山东、河北和江苏等地建立了活性炭的集中再生基地,每个再生基地的活性炭年再生量都达到了几万吨的规模,很好地解决了分散吸附后活性炭的循环利用问题。

2.新型燃烧技术

催化燃烧技术、高温焚烧技术是目前软包装VOCs治理的主流技术。如果废气中有机物的浓度较高,废气燃烧后所产生的热量可以维持有机物分解所需要的反应温度,采用燃烧法是一种经济可行的方法。近年来发展了中高浓度VOCs蓄热催化燃烧(RCO)净化技术。在旋转阀式蓄热催化燃烧设备中,首先利用堇青石——莫来石复相材料的蓄热和放热性能,加热未反应的有机废气,在蓄热催化一体化材料上发生催化氧化反应,气体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并释放反应热,反应后的气体将热量传递给蓄热材料,以高于进口气体20℃~30℃的温度排放。该技术的热回收效率可达90%,有机物净化效率95%以上,适用的有机物浓度范围为500mg/m3以上。

3.实施清洁生产,通过源头控制VOCs排放量

对于软包装VOCs的治理,应该从其源头进行控制,减少生产工艺中VOCs的使用量。主要包括变更原材料,使用水性油墨逐步代替溶剂型油墨;采用水性黏合剂,逐步代替溶剂型;改善生产操作条件,降低VOCs的无组织逸散;采用新工艺,尽量减少溶剂的使用量,限制污染物的产生。目前,在软包装领域的复合薄膜制造中,已经在大面积推广无溶剂复合技术,在印刷过程中开始推广水性油墨、无苯无酮和单一溶剂墨,此种源头治理手段可大大降低软包装VOCs的治理成本。

4.软包装VOCs第三方监测服务涌现,服务模式升级

软包装VOCs监测、治理设施的运营专业性要求比较高,对于软包装企业来说一般缺乏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人才。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行可以更好地保障运行效果。国内软包装VOCs治理公司——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大力推进产业升级,由单一产品向“产品+服务+运营”模式升级,该司中标保定市网格化监控项目,包括了各类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共900个监测点位,服务于诸多软包装企业。

短期而言,软包装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基础材料的变革与工艺改善导致其投入较大;然而从长远来看,软包装领域可借此实现产业升级,减少VOCs的排放量。

软包装VOCs治理企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软包装研究中心的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1月,国内从事软包装VOCs治理相关的企业有200家左右,2016年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超过30家,其中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有8家左右,整体软包装VOCs治理行业的发展有了较大的进步。伴随着国内各省市排污收费的具体落实,软包装VOCs治理企业的数量也得到了快速增长,少数骨干企业规模逐渐变大,影响力逐步加大。与此同时,境外从事软包装VOCs治理的公司也纷纷进入中国软包装市场,其中以日、美、欧、韩国、意大利以及台湾地区为主,境外公司和先进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的进入,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软包装VOCs治理工作,对于国内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的改进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此简要择以说明,在吸附(回收)技术方面,有广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旭日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天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天宝环保科技公司、上海申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辰环保科技公司、广州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吸附与催化技术方面,有北京绿创环保集团、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公司、中机工程(西安)启源公司、可迪尔空气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在燃烧技术领域,有扬州恒通环保科技公司、科迈科(杭州)环保设备公司、苏州苏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皓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在软包装VOCs治理用功能材料方面,江苏苏通碳纤维有限公司、景德镇佳奕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凯明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公司等。

综上所述,在软包装VOCs治理领域,虽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国内软包装VOCs治理与国外有较大的差距。同时,针对软包装VOCs的检测、监管极其混乱,需要进一步规范;对于利润日益被挤压的软包装企业而言,软包装VOCs治理技术及其设备也存在成本投入大,投资难收回的尴尬境地。因此,治理技术需要进一步优化,在成本与性能之间取得较好的平衡。节能减排对于软包装行业企业来说,是必须迈过的一道坎。相信伴随着诸多企业的技术创新,新的技术、工艺、装备不断涌现,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软包装VOCs的治理还有很大的提升与发展空间。


来源:北极星VOCs在